证券代码:002064 证券简称: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:2023-023
【资料图】
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
利润分派方案(以下简称“分配方案”或“权益分配方案”)已获 2023 年 6 月
税),共用利润 744,381,584.55 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,不以公积金
转增股本,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;
致;
的两个月;
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
本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,962,543,897 股
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.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
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
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.350000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
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
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
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
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
差别化税率征收),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
持股期限,持股 1 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300000 元;持
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150000 元;持股超过 1
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 年 6 月 15 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 年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
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
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:2023 年 6
月 15 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咨询方法
咨询地址: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 号
咨询联系人:李亿伦
咨询电话:0577-65178053
传真电话:0577-65537858
七、备查文件
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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